旺角暴動案梁天琦暴動罪不成立 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暴動等3罪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22 13:37

最後更新: 2019/03/22 14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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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角暴動案涉案4名被告之一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,被判暴動罪名不成立。(資料圖片)

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暴動案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等4人否認暴動等罪受審,陪審團自本周一起退庭商議至今約40小時後,於今午向法官表示經過多番仔細考慮及討論後,仍未能就容偉業面對的非法集結罪達成有效裁決,比數為5比4,至於其他控罪則已達成裁決。

陪審團以比大比數裁定4名被告梁天琦、李諾文、林傲軒及容偉業面對的1項暴動罪罪名不成立,而容偉業另面對的3項暴動罪中,其中兩項罪成,1項煽惑非法集結罪不成立,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則罪名成立。

4人暴動罪陪審團判決:

梁天琦:7:2不成立
李諾文:7:2不成立
林傲軒:7:2不成立
容偉業:8:1不成立

容偉業:
暴動罪一:7:2,不成立
暴動罪二:8:1,成立
暴動罪三:一致,成立
煽惑非法集結罪:8:1,不成立
非法集結罪:無裁決
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:8:1,成立

換言之,仍在獄中服刑的梁天琦,經重審後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,李諾文及林傲軒則無罪釋放,容偉業則被裁定兩項暴動罪及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共3項罪成,容被還押至4月4日判刑。

涉案的「美國隊長」容偉業。(資料圖片)

梁天琦聞脫罪後面露笑容,李諾文及林傲軒聞脫罪後,即一度掩臉及不禁落淚,二人更相擁而哭。

就著陪審團未能就容面對的非法集結罪達成有效裁決,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今於庭上表示需就此索取指示,將會於4月4日向法庭交代處理方法,而法官亦正式就該控罪解除陪審團職務。

法官在陪審團宣讀裁決後,表示感謝陪審團的時間及努力,又指「有罪與否非權貴決定,而是由市民抽選出來的陪審團決定」。法官並向陪審團指本案較吸引注意力,因此為免陪審團離開法庭時會遇上不便,已要求警方安排車輛護送陪審團離開。